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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

父母親都健在是否可以辦理農地分割繼承


問題


父母親都健在是否可以辦理農地分割繼承,請問各位大大:(1)二分地是否可以分割成各一分地,且在個人名下持有嗎?(2)若可以分割各一分地的話,若其中一人想要出售自己那一分農地,那是否還需要兩人共同聯名才能出售呢?(3)一筆二分農地在很久以前就是二人在共同使用,(私下有立書面)但是登記謄本只登記一人所有,這樣是否可以重新登記為二人共有持分?更新:感謝二位大大的詳細回答....感恩有問題再請教阿金大大...(現在耕地可以移轉共有,趁現在趕快要求對方辦理移轉成各持所有權1/2。(一)既然可以辦理持分共有,但是要準備什麼證件資料才可辦理?(二)在本筆農地上二兄弟各興建一棟農舍,這二棟農舍在(地政所)都有辦理建物第一次測量登記,而且在921地震後另興建一層鐵皮屋,請教這一間鐵皮屋會不會抵觸到農地農用的政策..並且會不會影響到辦理持分共有的問題?.........感恩更新2:問一下.....二棟農舍在(地政所)都有辦理建物第一次測量登記,而且在921地震後建物有倒下嗎?有沒有辦理滅失登記?阿金你好(一)弟弟的農舍在921時沒倒下,哥哥的農舍在921時有倒下,並且重新興建另一棟農舍,而且已經至地政所辦理登記,二棟都有建號(二)如果另一棟鐵皮屋(不合法的建築物)再請建築師設計竣工平面圖,並且申請使用執照至地政所辦理登記,這樣行得通嗎?..........((本筆農地面積只有二分多))倚天敬上感恩更新3:(三)農地持分是否能直接登記給二兄弟的兒子?更新4:感謝名金大大詳細的回答....再請教...是不是課徵土地增值稅後,不合法的建築物就不必拆除了...感恩


最佳解答


倚天 您好父母親都健在是否可以辦理農地分割繼承『分割繼承』是登記原因標準用語。分割繼承:登記名義人死亡,各繼承人間依協議分割繼承土地權利所為之登記。所以父母都健在是不可以辦理農地分割繼承。問:(1)二分地是否可以分割成各一分地,且在個人名下持有嗎?答:都市土地不受0.25公頃的限制,也就是可以分割,非都市土地分割後單筆要0.25公頃,您說的可否分割,要看你的土地登記謄本才可以得知可否分割。 問:(2)若可以分割各一分地的話,若其中一人想要出售自己那一分農地,那是否還需要兩人共同聯名才能出售呢?答:若是非都市土地,是無法分割,但可以移轉分別共有,各持分所有權1/2,屬於自己的1/2是可以出售給他人,但要注意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的問題。 問:(3)一筆二分農地在很久以前就是二人在共同使用,(私下有立書面)但是登記謄本只登記一人所有,這樣是否可以重新登記為二人共有持分?答:現在耕地可以移轉共有,趁現在趕快要求對方辦理移轉成各持所有權1/2。在辦理過戶期間,因為土地是登在對方名下,有事求於對方記得要有『禮』貌,說話要『圓』滑。以上提供您參考阿金 敬上二○一○年十月二十八日星期四 2010-10-29 00:39:26 補充: 回應2010-10-28 22:54:56 補充發問 問:有問題再請教阿金大大...(現在耕地可以移轉共有,趁現在趕快要求對方辦理移轉成各持所有權1/2。(一)既然可以辦理持分共有,但是要準備什麼證件資料才可辦理? 答:土地所有權人(賣方或贈與人)要準備 1.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份。 2.印鑑證明1份 3.印鑑章 4.土地所有權狀 買方或受贈人要準備 1.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份。 2.普通印章 2010-10-29 00:40:07 補充: 問:(二)在本筆農地上二兄弟各興建一棟農舍,這二棟農舍在(地政所)都有辦理建物第一次測量登記,而且在921地震後另興建一層鐵皮屋,請教這一間鐵皮屋會不會抵觸到農地農用的政策..並且會不會影響到辦理持分共有的問題?.........感 恩 答:農地再辦理過戶時,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,但前提是向鄉鎮公所的農業課申請到『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』。 2010-10-29 00:40:29 補充: 農地上有不合法的建築物,若經當地鄉鎮市區公所認定無法核發『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』,那麼過戶移轉的1/2給你的部分,要課徵土地增值稅喔。 現在農地過戶已經放寬很多了,幾年前,只要『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』無法核發,根本連過戶都無法過戶,現在改成只要你繳得起土地增值稅,就可以過戶。 2010-10-29 00:44:41 補充: 問一下.....二棟農舍在(地政所)都有辦理建物第一次測量登記,而且在921地震後 建物有倒下嗎?有沒有辦理滅失登記? 2010-10-29 09:58:25 補充: 農舍(建號)若還存在,要一併連同土地移轉所有權2分之1 2010-10-30 13:31:07 補充: 回應2010-10-30 12:05:58 補充發問 問:(一)弟弟的農舍在921時沒倒下,哥哥的農 舍在921時有倒下,並且重新興建另一棟農舍,而且已經至地政所辦理登記,二棟都有建號 答:農地上有建號,地上建物要連同土地移轉過戶所有權二分之一給你,不能單獨只過戶土地所有權二分之一。 參考法條: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第4項 第一項及前項農舍起造人應為該農舍坐落土地之所有權人;農舍應與其坐 落用地併同移轉或併同設定抵押權;已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不得重複 申請。 2010-10-30 13:33:11 補充: 問:(二)如果另一棟鐵皮屋(不合法的建築物)再請建築師設計竣工平面圖,並且申請使用執照至地政所辦理登記,這樣行得通嗎?..........((本筆農地面積只有二分多)) 答:農地蓋農舍有一定的比例,雖然我沒親眼見到現狀,但我猜要求拆除的機率很大。 2010-10-30 13:33:17 補充: 您現在要辦理過戶,要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,關鍵在『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』會不會核發的問題,根據我辦農地過戶的經驗,各地區鄉鎮市區公所承辦人員認定不同,或許您的會核發也不一定,您不妨花小錢不到新臺幣1千元,自己去申請『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』看看,如果獲准核發,那很恭喜你,後續過戶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。 若不核發,問問承辦人員該如何補救…… 另外不獲核發『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』,自己算一算土地增值稅要多少錢? 算出的結果再來跟請建築師設計竣工平面圖……全部費用比較哪個較划算。 找最合適你的費用來處理農地農舍過戶的問題。 2010-10-30 13:34:27 補充: 你的案件,自己申請『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』請檢附下列文件向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農業課辦理 1.第一類土地登記謄本正本1份。(記得多影印3份,後續過戶要用到) 2.第一類建物登記謄本正本1份。(記得多影印3份,後續過戶要用到) 3.房屋稅籍證明書正本1份。(記得多影印3份,後續過戶要用到) 4.地籍圖謄本正本1份。 5.建物測量成果圖謄本正本1份。 6.申請人身分證影本1份。 7.申請人印章 8.規費新臺幣500元。(我住的鄉鎮公所每一筆收500元,每增加1筆加收200元) 檢附以上文件到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申請『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』。 2010-10-30 13:41:09 補充: 訊息顯示,我的回答內容超過字數的現在,在意見欄回應您 回應2010-10-30 13:29:53 補充發問 問:(三)農地持分是否能直接登記給二兄弟的兒子? 答:農地持分要連同農舍持分一併移轉。 2010-10-30 23:21:24 補充: 回應2010-10-30 22:34:02 補充發問 問:再請教...是不是課徵土地增值稅後,不合法的建築物就不必拆除了...感恩 答:不合法建物即違章建築要不要被拆除,與課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無關。 如果有人檢舉,還是會被拆除的,不會因為你繳了土地增值稅而免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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